辽阳市检察院一工作人员因殴打小学生被拘留dd
发布时间:2021-01-21 07:4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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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阳市检察院一工作人员因殴打小学生被拘留
辽宁辽阳检察院公务员被曝因车漆被刮掌掴女童,图片来源:网络
新华网沈阳3月29日电(记者于力)辽阳市公安局、辽阳市检察院28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就辽阳市检察院工作人员王妍因车漆被砸而殴打小学生一事公布处理结果:打人者已被处以行政拘留15天,罚款1000元的处罚。
辽阳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介绍,3月23日中午,公安局110接到一女子报警,称实验小学门前有小孩拿东西砸她的车。北铁门派出所按照指令赶到现场。民警经过走访调查,查明23日中午,午休的实验小学一名12岁女学生和另外几名同学在学校门前玩耍时,将一根铁管扔到停放在学校门前附近的红色汽车前机盖上,将车砸掉直径约一公分的车漆。车主王妍发现后,将这名女生追上,抓住她的胳膊对其质问并拽到停车处,期间发生撕扯,王妍打了女生脸上两巴掌。民警到达现场时,王妍正用手拽着学生的衣领。随后女生的亲属到达现场,民警将双方当事人带到派出所进行询问。
警方介绍,依据有关法律规定,28日下午,辽阳市公安局白塔分局决定对王妍处以拘留15天、罚款1000元的治安处罚。
在新闻发布会上,辽阳市检察院新闻发言人介绍说,王妍是检察院的工作人员,王妍打人行为严重违背了社会公德和检察人员职业道德,其行为已给全市检察机关带来严重不良影响。对此辽阳市检察院将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对待,并将根据公安机关的处罚决定,依据《公务员法》《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经市检察院检察长办公会议决定,先行停止王妍工作,根据相关组织程序作进一步处理。
据了解,33岁的王妍是辽阳市检察院案件质量管理处的科员,目前还不具备检察官资格。
编辑:黄伟作者:于力来源:新华网【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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